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省政府网站截图
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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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
批复指出,自贡市将着力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川南渝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区域性物流中心,打造全国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到2035年,自贡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8.1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2.8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0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32.47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自贡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区两屏两廊、一主两副一带”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西部粮经与东部稻粱种植区建设,筑牢俩母山、尖山青山岭生态屏障,打造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走廊与旭水—釜溪河生态文化走廊。强化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打造荣县、富顺市域副中心,推进产城融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自流井—大安、贡井历史城区,汇柴口—火井沱、西秦会馆—中华路等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打造独具特色的园林城市。
攀枝花市
批复指出,攀枝花市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和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共建“天府第二粮仓”、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中心城市和南向开放门户。
到2035年,攀枝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2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2.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67.0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8.07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攀枝花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两片、两心两带”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筑牢西北部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屏障,加强安宁河流域、金沙江流域耕地保护。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加快米易市域副中心建设,推动城镇协调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攀枝花历史文化名城、迤沙拉历史文化名村、三线建设工业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三线文化、钢铁文化、移民文化、康养文化城市特色。
泸州市
批复指出,泸州市将着力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共建世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打造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
到2035年,泸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9.1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1.2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42.9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8.38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泸州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三区、一圈四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筑牢大娄山北缘佛宝—黄荆生态屏障,加强粮油主产区、粮经综合农业区和生态农业区建设。构建泸州都市区发展圈,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泸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叙永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尧坝、福宝等历史文化名镇,新溪、石牌坊等历史文化名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积极参与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彰显园林城市特色。
德阳市
批复指出,德阳市将着力建设世界级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强市,创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到2035年,德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6.2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8.8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28.2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90.29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德阳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带两山、一轴一核”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中部平原、东南丘区耕地保护,加强龙门山、龙泉山生态保护修复。深度融入成都都市圈,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罗江、广汉、什邡、绵竹历史文化名城,孝泉历史文化名镇,三星堆等遗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山林相间、水网润泽、城田相融”景观特色。
绵阳市
批复指出,绵阳市将聚焦建设成渝副中心,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国(绵阳)科技城、国家重要的国防军工和科研生产基地、国家科技创新先行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加快建成川北省域经济副中心。
到2035年,绵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3.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7.8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572.1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43.23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绵阳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一圈、三区两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保护,依托西北部山区、中部盆地、东南部丘区,构筑差异化农业发展空间,筑牢涪江上游、岷山横断山脉生态屏障。发挥中心城区核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县(市)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绵阳、江油、三台、平武历史文化名城,郪江、青莲等历史文化名镇,三线建设工业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科技资源丰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城市特色。
广元市
批复指出,广元市将着力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到2035年,广元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4.7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9.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74.3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6.68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广元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区一屏两带”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南部丘陵农业发展区耕地保护,筑牢北部秦巴山区生态屏障,严格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推动中部河谷与嘉陵江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蜀道文化遗产,广元古城和昭化古城历史城区,昭化太守街、昭化相府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昭化、木门等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展示蜀道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魅力景观,彰显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遂宁市
批复指出,遂宁市将着力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到2035年,遂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3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0.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77.45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遂宁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三片、三带五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涪江及主要支流沿线生态保护,强化农业空间保护利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射洪、蓬溪、大英协同发展,推动成渝发展主轴沿线城镇协调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高石村等传统村落,卓筒井等工业遗产,广德寺、陈子昂读书台、高峰山古建筑群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涪江流域山水田园景观特色。
内江市
批复指出,内江市将着力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
到2035年,内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5.5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3.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2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6.94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内江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带多区、一核两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沱江、资威穹窿、油坊山等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保护平坝粮油主产区耕地资源,优化特色农业发展布局。强化中心城区核心带动作用,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资中历史文化名城,罗泉、云顶等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展示甜城文化、大千文化、穹窿地貌魅力景观,彰显滨水城市特色。
乐山市
批复指出,乐山市将着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峨眉山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到2035年,乐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1.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7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10.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44.19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乐山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一区多廊、一核一副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西南部生态屏障保护,严格保护岷大平原粮果农业主产区,依托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及交通干线构建城镇发展廊道,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健全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乐山历史城区,桂花楼—皇华台、苏稽、两河口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依托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城市景观生态廊道,彰显山水城市特色。
南充市
批复指出,南充市将加快建设南充临江新区,打造四川东向北向开放合作高地,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部中心城市和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
到2035年,南充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61.3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1.1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4.3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44.00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南充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三区三带、一心一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强化农业空间保护利用,加快中心城区、西充、蓬安一体化发展,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阆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充、蓬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老观等历史文化名镇,天宫院、永安寺等历史文化名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三国文化、丝绸文化,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滨江城市特色。
宜宾市
批复指出,宜宾市将着力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国家创新型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共建世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
批复指出,宜宾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1.5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1.3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3.4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04.58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宜宾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区两片、一核三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优质耕地保护,促进北部缓丘和南部山区特色农业发展,强化老君山、大雪山、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保护。发挥中心城区核心引领作用,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联动发展,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宜宾、江安历史文化名城,李庄、龙华、横江、双河、夕佳山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古今交汇、城绿融合,田园隐城、山林缀城”的园林城市特色。
广安市
批复指出,广安市将打造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广蓉生物医药产业平台,共建川渝高竹新区,高水平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融入重庆都市圈,着力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
到2035年,广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2.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7.7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4.3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6.59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广安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极一区两翼、三带两廊三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和嘉陵江、渠江流域生态保护,强化农业空间保护利用。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推进武胜、邻水市域副中心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协兴社区等传统村落,邓小平故居、广安白塔、冲相寺摩崖造像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城随山律,文韵依水”的城市特色。
达州市
批复指出,达州市将聚焦共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着力建设巴文化传承创新和旅游发展高地、万达开天然气锂钾综合利用集聚区和东出北上国际陆港枢纽,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
到2035年,达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2.3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14.7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02.9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12.03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达州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两廊三区、一核两翼三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筑牢大巴山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渠江、州河生态保护,强化农业空间保护利用,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推动中心城区和周边县城协同联动,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罗家坝、城坝等大遗址,石桥、清河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巴山渠水城市特色。
巴中市
批复指出,巴中市将着力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做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平台,打造成渝地区绿色产品供给地和产业协作配套基地。
到2035年,巴中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8.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7.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73.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0.59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巴中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一区、一核三副六廊”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筑牢米仓山生态屏障,强化农牧业特色空间保护利用。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打造南江、通江、平昌市域副中心,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巴中、通江历史文化名城,恩阳、白衣、毛浴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巴文化、红色文化城市特色。
雅安市
批复指出,雅安市将着力建设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绿色发展示范市,打造成都都市圈重要功能协作基地。
到2035年,雅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6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4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419.2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77.38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雅安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区两片、一屏两带、一核两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强化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农业空间保护利用,加强邛崃山和主干河流生态保护。发挥中心城区核心带动作用,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雅安、芦山历史文化名城,上里、安顺场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山、水、城和谐相融的城市特色。
眉山市
批复指出,眉山市将着力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和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
到2035年,眉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3.6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4.0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07.4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92.96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眉山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两副、三带五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瓦屋山等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岷江、青衣江流域集中连片耕地保护,推动特色农业发展。深度融入成都都市圈,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优化城镇体系结构,推动岷江及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协同联动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眉山历史文化名城,柳江、高庙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传承弘扬东坡文化,彰显山水人文相融合的城市特色。
资阳市
批复指出,资阳市将着力建设成渝中部产业新高地、成都都市圈现代化产业新城和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区。
到2035年,资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2.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8.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1.65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资阳市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两极、两轴一带、四区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保护,促进特色农业空间保护利用,强化沱江、涪江流域生态保护。深度融入成都都市圈,加强中心城区引领带动,强化安岳、乐至支撑作用,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旧居、红土地等传统村落,卧佛院摩崖造像、陈毅故居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山水相融、林田交错的园林城市特色。
阿坝州
批复指出,阿坝州将着力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建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打造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到2035年,阿坝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6.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575.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1.27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阿坝州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四带、全域生态”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强农牧业、能源矿产、文化旅游等特色空间保护利用,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加快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构建县城和小城镇联动发展的点状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九寨、黄龙、四川大熊猫栖息地等世界自然遗产,松潘历史文化名城,水磨、薛城历史文化名镇,卓克基土司官寨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加强长征文化、羌文化、嘉绒文化、安多文化、白马文化保护,彰显川西高原民族特色。
甘孜州
批复指出,甘孜州将着力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建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打造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到2035年,甘孜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2.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9559.2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4.07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甘孜州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屏五区、六带四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筑牢岷山—横断山脉和羌塘—三江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长沙贡玛、沙鲁里山、大雪山等重要生态安全空间保护。加强大渡河、金沙江、雅砻江流域集中连片耕地保护,推进生态农牧业复合发展。构建县城和小城镇联动发展的点状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仁康古街历史文化街区,更庆历史文化名镇,莫洛历史文化名村,泸定桥、德格印经院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加强长征文化、康巴文化、嘉绒文化保护,彰显川西高原民族特色。
凉山州
批复指出,凉山州将着力建设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共建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天府第二粮仓”。
到2035年,凉山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33.4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4.8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017.3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3.20平方千米以内。
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凉山州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带两屏一廊道、一核一区一流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安宁河流域集中连片耕地保护,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发挥西昌核心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周边城镇联动发展,推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好会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礼州历史文化名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彰显民族风情、航天文化、高峡平湖魅力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