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会启幕,北京人民大会堂,一份厚厚的草案摆在了全国人大代表面前。
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部沉甸甸的法典草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为正在铺展的美丽中国新画卷标注下浓墨重彩的法治印记。
“让祖国大地更加绿意盎然、生机勃发。”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化为万里河山的深刻变革,融入这部法典的字里行间。
生态环境治理迈入法典化新程
“如果说过去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是零散的‘珍珠’,那么法典化就是将它们串成一条精美的‘项链’,并镶嵌上新的宝石。”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用这样的比喻,来形容对这部法典的直观感受。
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已有30多部,还有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数量可观,却难免存在重复交叉甚至不一致之处。在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鑫看来,法典化的核心正在于此:以系统整合解决执法中的困惑、司法中的难题。
对此,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娄勤俭在记者会上阐释:“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既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对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
这种集成升华,首先体现在立法理念的跃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表示,法典编纂转变以往以单一生态要素为保护目标的立法思路,更加突出系统保护理念。草案中的生态保护编,既强调充分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也注重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力求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这种理念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认为:“它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相辅相成,为这一宏伟蓝图的实现提供了更高层面的法治指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焦念志认为,法典的编纂具有标志性的里程碑意义。首先,这是国际上第一部将“生态”与“环境”两大领域融合在一起的法典,填补了以往不同法律之间的缝隙。从立法逻辑上看,它解决了过去不同法律之间矛盾、冲突的问题,实现了标准的协调统一。
翻开这部16万字的法典草案,架构清晰:总则、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它既有作为国家基本法典的宏大视野,也精准回应着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细微关切。
来自“中华水塔”的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王国栋说,草案充分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要义,让守护“中华水塔”的人腰杆更硬;将“绿色低碳发展”编入其中,让发展与保护找到了契合点;让“推窗见绿”的寻常日子,有了法治的坚实守护。
为自然资源管理注入法治新动能
“生态环境法典虽然以生态环境冠名,但其实是环境和自然资源深度融合的一部系统性、综合性的基本法律,里面有大量条款涉及自然资源内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研究员赵松说。
她特别注意到,法典列入了自然资源系统的“两统一”核心职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同时,法典中大量条款涉及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用途管制、有偿使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等,这些都是近年来自然资源领域深入推进的改革实践。
“自然资源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要素保障,也为生态环境提供基本的功能承载。”赵松说,法典专设“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一章,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
“无论在哪个层面,这部法典有望改变过去事倍功半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局面。”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表示,法典在打通生态、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上实现了突破。
在打通要素关系的同时,法典在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上也做了大胆尝试。谷树忠认为,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体现了“两山”理念,以及“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填补了法律空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从行业治理的角度阐释了法典的集成价值:“以法典形式将各阶段、各分领域的法律编到一起,体现的是国家从更高的治理格局看待生态问题。矿山修复涉及多部门,过去规划、治理都较为分散,亟须一部集成性法律解决问题。”在他看来,法典的编纂正是对这种分散治理的系统回应。
“法典分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3个层次,以问题为导向逐级递进,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地质局海洋地质处副处长龚绪龙表示,法典中关于资源节约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规定,为今后工作提供了法律指引。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发利用地热能源,以及利用咸水层封存二氧化碳方面,进一步明晰了自然资源工作服务国家“双碳”目标的实践路径。
“法典的出台对我国法治进程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其中,专门设置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分编,系统规范了海洋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海文表示,此次法典编纂将保护、防治、修复有机统一,更加系统完整。如果说以往污染防治更多聚焦于“点”上治理,那么法典实施后,海洋相关内容不仅设有专编,还与其他章节相互衔接,真正构建起从山顶到海洋的全链条、系统性保护治理格局,对新时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作为从事海洋地质环境调查和湿地生态修复的科技工作者,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让我倍感振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印萍表示,法典明确了海洋、湿地重点保护要求,让调查修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有力推动海洋地质调查从资源家底摸清转向生态安全服务,推动湿地修复从工程实施转向系统功能提升。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提供了系统权威的法律制度保障。”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蔡中平说,林草部门承担着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四大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重任,四大生态系统占我国陆地面积的70%以上。“我们要通过遵循法典、实施法典,树立生态治理的大局观、系统观,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自然生态,让美丽中国呈现出多元之美、系统之美。”蔡中平说。
厚植绿色低碳发展法治沃土
法典的温度,不妨从一棵树和一条河说起。
那棵树,在西藏那曲。这座曾被称为“全国唯一没有树木的城市”,如今已突破高寒造林技术瓶颈,绿意初绽。那条河,是黄河。曾经“三年两决口”的忧患之河,如今在“几字弯”攻坚战中,泥沙渐少、清流渐多。
从一棵树到一片林,从一条河到一湾海,山河巨变的背后,是法治力量的默默守护。而这部法典的温度,正体现在对每一个具体的人、每一件家门口小事的深切关怀。
这种温度,首先体现在对民生痛点的精准回应。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首创环保集团副总经理黄绵松注意到,法典精准回应了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细微关切:“从饮用水水源保护到油烟、异味治理,法典将民生痛点逐一纳入规范,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这种温度,体现在对特殊群体的细致关照。来自青海果洛牧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仁青扎西说,法典让生态管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补偿等工作有了统一执法依据,让牧民从“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参与”。
从草原到湖泊,从乡村到城市,法典的触角将延伸至每一个生态末梢。全国人大代表、青海大学畜牧兽医科学院副院长董全民认为,法典为破解天然草场放牧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提供了系统化法治方案。
同样备受鼓舞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蒙草生态创始人王召明。他注意到,乡土草种以前都是放在农业领域,如今出现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里。希望依托法典建立的制度框架,推动草业成果向周边国家输出,让“中国草”不仅治“中国沙”,也为全球荒漠化防治贡献中国方案。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高巍期待,法典将为滇池、洱海等高原湖泊治理提供具体可行的法律机制,助力云南在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打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典范。
守护好绿水青山,就是守护好乡村未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临泾镇席沟圈村党总支书记马银萍希望,以法典实施为契机,推动设立“村级(社区)生态保护法治岗”,明确生态护林员、河湖保洁员的法治宣传监督职责,让法典的“毛细血管”直通基层末梢。
法典也给产业带来了新机遇。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黄勇平看来,这部大法将推动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让放错地方的资源变废为宝。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文琪期待法典出台后,在碳排放管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领域完善配套法规,为矿山生态修复和企业转型提供法律指引。
法立则青山常在,制明则绿水长流。
对广大群众而言,法典的温度,就藏在每一天的生活变化里。从“盼发展”到“兴产业”再到“享生态”,时代变迁的镜头里,见证着民生福祉的持续改善,镌刻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实步伐。
江山的底色,因法治而愈发明丽。以法典之名,护山水长青——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长卷,正在万里沃野上持续铺展。(陈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