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自然资源标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省首个自然资源领域标准体系,也是全国范围内率先突破各业务条块分割限制而构建的自然资源标准体系之一。
《体系》通过系统性的研究设计,形成逻辑清晰、层级明确的总体架构,并将分散在各业务领域的上千项标准,按照总体架构重新整理归类,打破不同业务板块“各管一摊”的局面,实现从“碎片化”到“系统化”的升级。同时《体系》提出未来五年建议研制的地方标准项目,作为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标准项目的储备库,以增加标准有效供给。
《体系》建设内容包括总体框架及标准明细表两部分。总体框架采用“子体系-门类-细分门类”三层架构,划分为5个子体系、13个门类、22个细分门类。5个子体系为:资源安全保障标准子体系、资源调查与监测标准子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标准子体系、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子体系、资源资产与权益标准子体系。5个子体系的设置,遵循从“战略底线”“工作基础”,到“空间载体”“利用方式”,最终实现“价值转化”的逻辑闭环,完整覆盖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业务流程。标准明细表收录标准1001项,涵盖现行国家标准329项、行业标准597项,本省现行地方标准19项、在研地方标准12项,以及建议研制的地方标准项目44项。这些标准主要涉及土地、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等业务方向,充分契合我省资源禀赋及管理技术工作实际。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与解读,推动《体系》应用于项目管理、技术审查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同时,按照“急用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年度地方标准推荐立项工作,将标准建议分批分步转化为有效标准,快速填补地方标准空白。通过《体系》的深入实施,实现“以标促管、以标提质”,提升整体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力支撑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厅科技地信处、省自然资源政策调查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