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便于各地掌握和运用自然资源用地保障政策,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梳理乡村振兴用地涉及的政策要点,编制形成《四川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2024年)》(以下简称《指引》),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
《指引》印发后,国家、省级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