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保护优先、以用促保”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根本原则,通过规划引导、政策保障等措施,不断加强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落实指导意见,强化遗产保护。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先后6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安排部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贯彻指导精神。二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对建设用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落实文物保护前置要求。三是加强保护协作,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协调机制,认真研判文保建控地带违法建设项目,落实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线索核查移交,按要求移交办理。
深化资源普查,充实保护名录。一是配合市文物局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为各区(县)、开发区普查队编派测绘技术人员做好文物范围判识定位、普查成果中测绘内容的质量检查等工作,并组织城市规划技术团队配合开展普查工作。二是完成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工作,北院门、三学街、七贤庄获批准被公布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三是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省政府公布西安市周至县后畛子镇和蓝田县青坪村为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四是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申报工作。全市第一批公布的历史建筑3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