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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处置闲置土地17.81万亩  收回面积居全国第一

文章来源: 湖北日报 发布日期:2024-11-20 阅读次数:241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传出消息,全省今年前十个月共盘活存量土地17.81万亩,其中上半年处置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闲置土地动工面积为1.66万亩,全国排名第二;收回面积为1.97万亩,全国排名第一。

湖北省人均耕地面积仅1.21亩,比全国人均少0.16亩;全省建设用地比“二调”增加493.07万亩,但是存量土地总量在全国排名靠前,城乡建设用地集约不够问题突出。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省委、省政府正在深入推进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旨在解决用地不集约、人口不集中、产业不集聚、城市不紧凑的问题。在增量土地极其有限的情况下,我省创新存量土地开发模式,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严控年内新增闲置土地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对已建成投入使用或已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精简相关审批流程,消化“账面闲置”。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或土地置换等方式保障企业开工建设用地需求。对司法查封的,支持企业开工建设。对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通过征缴土地闲置费、坚决无偿收回等方式消化处置。对短期无法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由政府组织临时使用。运用“土地超市”推介闲置土地,帮助企业采取合作开发、分割转让等方式盘活利用。

各地高招迭出。宜昌市紧扣市场需求,相继出台“商改住”“预转让”“危旧改规划用地支持措施”等系列政策,首宗37.92亩“商改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1.86亿元挂牌成交;黄石市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以“监督转让”方式帮助博天环保普世圣华和中环膜215亩土地转让给融通高科公司用于三期新能源项目;来凤县由当地政府、相关法院与企业共同与债权人协商的方式,保障企业在司法查封期间顺利建设,通过资产变现、解除抵押等多种方式保障债权人和投资方的合法权益,让闲置10年的150亩土地顺利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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