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以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然资源部的有力指导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生态优先、系统观念、节约集约、四水四定、人民城市、治山治水治城等重要规划理念,高质量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目前,辽宁首版“多规合一”的56部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形成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在辽宁细化落地的系列生动实践。
2024年4月1日
国务院批复《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2024年5月11日、6月27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复除沈阳、大连及其所辖6个县(市)外的12个市和35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4年10月20日、11月2日
国务院先后批复《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4年11月17日、11月24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复沈阳、大连两市所辖6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省、市、县三级规划全部获批,标志着支撑辽宁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努力打造新时代“六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成,全省“多规合一”改革取得全方位、历史性成就!
下一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巩固“多规合一”改革成果,全面提升辽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自然资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