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5年 第10号
川府函〔2025〕41号
自然资规〔2025〕2号
2025年第5号